close
辛德勒的名單

請問耶穌對於舊約聖經的刑罰處決人是怎麼看待的?

還是有關社會刑罰施行的問題我們知道在舊約聖經耶和華訂立了許多處決人的死刑例如處死傳播異教的人申命記十三章13: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3: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13: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13: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處死異端與女巫的規定加爾文在塞爾維特被捕之前

和受審之初

都曾經根據聖經「褻瀆耶和華名的

必被治死」(利廿四16)這條律法

主張塞爾維特要被治死。

馬丁路德則引聖經中的「行邪術的女人

不可容她存活。

」(《出埃及記》22

18)支持當時歐洲的處死女巫。

  處死在結婚時不是處女的女性申命記22: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22:21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甚至連女性被強奸時沒有喊叫

這女性也要被處死。

申命記22: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 22: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還有連婦人有月經時同房也要處死兩人

20:18 婦人有月經、若與他同房、露了他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

以上只是參考經文我的問題是要問一請問耶穌是怎麼看待聖經指使的這些社會暴力刑罰的施行呢?耶穌認為這些社會暴力是或者不是罪惡?是對的還是錯的呢?也就是問在耶穌的觀念中

社會群體使用暴力處死人是不是一種罪惡?二耶穌有關於刑罰施行的問題很常被基督徒提出來的是約翰福音8:1-12那段關於要不要打死有婚外性行為的婦人的故事我想請問這段故事可以解釋為耶穌在

arrow
arrow

    qaz101404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